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被押,並以2000萬元交保,且民政處已向內政部申請縣長復職,對此,內政部長李鴻源28日表示,由於李朝卿已交保,因此,根據地方制度法78條,除非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以上,「我們才可把他停職」,所以依地方制度法規定,「是必須要讓他復職的」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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