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江大學一名賴姓男學生和同學坐在商管大樓12樓頂的採光罩抽菸,起身時,他疑似手壓到採光罩造成破碎,摔落4樓中庭身亡。士林地方法院認為,學生上頂樓抽菸校方不僅未禁止、勸阻,採光罩不透明也未設警告標誌,判淡大應賠賴生父母共166萬8000元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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