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「葉少爺」葉冠亨酒駕釀3死案,因一審判刑6年,讓被害家屬無法接受覺得判太輕,5日二審時檢察官以被狗頭鍘斬下都能保留完整頭顱,相較於死者李幸容卻慘遭削頭,再加上重新勘驗車速,精算出葉當時最高恐達215公里,要求法官重判8年,全案19日宣判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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