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一名70歲的孫姓老翁29日在住家殺貓,準備煮來進補,國立聯合大學學生以為是珍貴保育類動物石虎,立即報警,專家初步鑑定是虎斑貓。老翁表示不知道觸法,「以前就吃過貓肉了」,還說烹煮的貓是朋友下山送給他進補,「不吃可惜」。縣府農業處表示,老翁已依《動物保護法》送辦,可處5至25萬元罰鍰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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