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29日通過《補習教育法》修正草案,明定補習班招收未滿6歲幼兒,課程應以「有助於幼兒身體律動、藝術才能學習為範圍」,未來像是學齡前幼兒美語、珠心算、數學、作文、速讀等補習班課程,都不能招收幼兒,違者可罰10萬至50萬元,可連續罰;對此,補習班業者批政策荒謬,家長則認為政府管太多了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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