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一名彭姓女子在租屋處養15隻貓,由於長期未餵食貓咪,導致13隻貓咪餓死,甚至互相啃食,彭女事後被依反《動物保護法》起訴,出庭時表示在家中又養了4、5隻貓,都有好好善待,士林地檢署仍判她5個月刑期,並要繳付罰金15萬元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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